[来论]和“挂号中介”谈限价“很傻很天真”
昨天,记者从卫生部网站获悉,《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最终稿下发,要求从今年11月起,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立医院均可与第三方中介合作开展预约挂号,但前提是收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新华网10月13日)
应该说,预约挂号的确可以免去排队之苦,将预约挂号外包给第三方中介公司,也的确可以让医疗机构的职能更加明晰化,从现代分工的角度来看,如此安排似乎也不无道理。不过,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挂号中介合作,说白了其实就是将挂号资源交由中介公司来打理。然而,挂号资源总量不变,仅仅是从医院的手上转到中介的手上,对于求解“挂号难”问题究竟有什么好处,还真是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次,尽管卫生部明确规定收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但是,对于中介行业,咱其实并不陌生。既然中介都是公司化运作,当然少不了要追求利润,而且,挂号资源的管理原本由医院承担,如今多出了中介这么个环节,显然是增加了成本。这个成本,中介公司显然没有不加到挂号费用上的道理。更何况,在医疗机构的专家号作为稀缺资源这一现状不变的前提下,挂号资源交由中介,其思维与在医疗资源尚不充足前提下便匆匆“市场化”的做法如出一辙。资源稀缺前提下的“市场化”必然是个卖方市场,“出价高者得”这一市场经济中合理公平的竞争结果,发生在医疗挂号的配给领域,恐怕在所难免。此时此刻,和中介公司谈物价部门的标准,的确是有些很傻很天真。
医疗本是一项公共事业,其资源的配置并不能以服务对象的经济水平或是政治权力的高下来决定,恰恰相反,不问收入高低,不论身份高下的按需配置、普惠大众才是医疗公平的本意所在。在当前情况下,唯有加强合理就医的引导,并加大医疗资源的供给,才是缓解挂号难问题的治本之策;此外,即便预约挂号确有可取之处,也不宜交由第三方中介公司,并将增加的费用转嫁成患者的负担。在医疗机构的挂号系统中借鉴公司化运作中的电话、网络、预约等模式,完全可以在确保相对公平的前提下缓解挂号难、排队长等问题,而这些成本也理应由医疗机构内部消化。
□武洁(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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