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打架 国家统计局说了算

统计法获得通过“数据不一禁止公布”被删

摘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日上午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在修订后的统计法中,之前规定的“与统计机构数据不一致的统计数据不得公布”因受质疑,最终被删除。

    本报讯 (驻京记者杨章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日上午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在修订后的统计法中,之前规定的“与统计机构数据不一致的统计数据不得公布”因受质疑,最终被删除。

    “数据不一禁止公布”备受质疑

    200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中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与国家统计局取得的统计资料有重复、交叉的,应当与国家统计局协商一致后公布。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向社会公布的政府统计资料应当客观、真实,这里规定的“协商一致”含义不清楚。

    进入此次大会“二审”的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不得公布”。有的委员认为,此规定是为了防止“数据打架”,但可能会成为地方政府“数据作假”的保护伞。

    在昨日通过的修订后的《国家统计法》中,“不得公布”的内容被删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巡视员何永坚介绍,实践中存在的政府有关部门“数字打架”的原因很多,如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及实施统计调查的时间段不一致等。因此,修订后的统计法规定,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但对政府部门之间的统计工作如何分工协调、统计数据如何核实与公布,可由国务院依职权作具体规定。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删除了“不得公布”,并不是说有关政府部门统计的数据就能随意公布,而是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公布。在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统计法》实施之前,国家统计局将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与之一同实施。

    统计机构垂直管理未能写入

    记者了解到,许多委员和专家呼吁的“将我国统计机构垂直管理”建议,并未写入修订后的《国家统计法》中。

    程子林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统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各有利弊,有利方面是业务技术、管理上由国家统计局指挥,不受地方政府的影响,统计的数据不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有害的一面是,我国区域差异较大,各地政府不但肩负着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任,也有管理经济的权力和责任,对统计的需求也不同,如果实行统计机构“垂直管理”,各级统计机构在效率等方面难以满足地方政府的需求;另外,人财物方面负担重也是难以实行的原因。

    “两高”高层昨日大调整

    凸显“两多”:即“西政”多出司法高官,履新者多有“中央-地方-中央”任职经历

    最高院、最高检高层昨日出现人事变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南英为最高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景汉朝为最高院副院长,免去张甫旗、李军、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的最高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张常韧、柯汉民为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免去胡克惠、王振川的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免去徐海法的最高检检察员职务。

    上一次最高院高层人事变动出现在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免去了黄松有的最高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观察,此次“两高”高层人事调整,“两多”看点值得关注:一是政法系统“西政现象”得以延续,“西政”多出司法高官;二是履新者多有“中央-地方-中央”任职经历,凸显中央与地方干部交流特色。

    “两高”人事调整凸显“两多”

    西南政法大学原称西南政法学院,有中国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黄埔军校”之称。

    所谓政法系统“西政现象”,是指在当今中国政坛和司法界,该校多名毕业生出任高官要职,其中又以78级的毕业生为最。如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湖南省长周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以及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等人,均系该校78级毕业生。据该校校友网数据,该校毕业生中晋升省部级高官者有40余位。

    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两高”高层人事调整所涉及的6人中,有4人曾结缘西政:其中景汉朝、柯汉民均为该校法律系78级毕业生;去职的最高检原副检察长胡克惠,则是该校法律系64级毕业生;此外,南英亦曾于1998年到2002年就读于该校研究生班。

    此外,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观察,此次人事调整中的履新者,多遵循“中央-地方-中央”的履职路线。

    如南英曾在最高院任职24年,先后担任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刑一庭庭长;后来,黑龙江高院前任院长徐衍东因向黑龙江省政协前任主席韩桂芝行贿而被中央纪委查处后,南英出掌黑龙江省高院,担任院长至今。

    景汉朝曾在河北高院任职10余年,入最高院后曾担任审判员、调研组组长;几年后重返河北省高院担任副院长;而在此次被任命为最高院副院长之前,景汉朝一直担任最高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他还曾是第三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之一。

    张常韧长期从事党务人事工作,曾在黑龙江任职,后调入中组部任职至干部三局局长;出任副检察长之前系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柯汉民曾在最高检任职14年,先后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厅、法纪检察厅副厅长,此后调任安徽省检察院,官至检察长;2007年跨省交流到山西省检察院担任检察长至今。

    另据记者了解,最高检原分管信访等工作的副检察长胡克惠、分管反贪污受贿、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振川,分别出生于1944年和1945年,均系年龄原因卸任。

    5法官被免4人曾任职执行办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此次去职的5名法官中,有4人曾任职于此前的执行工作办公室,分别是张甫旗、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

    据悉,正在被中纪委调查的最高院前副院长黄松有,曾负责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去年秋,最高院执行工作办公室更名为执行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地方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

    另外一名被免职的法官李军,曾是立案庭审判长。

    今年5月6日,最高院通报了六起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最高院立案庭审判员李某涉嫌受贿案。

    通报称,某律师为使其代理的执行案件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请托李某为其介绍认识有关法官,李某遂先后为该律师介绍认识三名法官,并收受了该律师所送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于涉嫌受贿犯罪,目前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据财经网报道,当时通报的李某为最高院立案庭法官李军,去年10月中下旬被“双规”。李军在案发前不久被选任为立案庭审判长。

    本报驻京记者 陈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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