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0万人断水 环境监管人被诉

收受化工公司7800元钱物后,对其排污问题监督查处不负责任

摘要:今年年初造成约20万市民断水的江苏盐城“2·20”特大水污染事故,责任人之一、时任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的崔建国,日前被阜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电 今年年初造成约20万市民断水的江苏盐城“2·20”特大水污染事故,责任人之一、时任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的崔建国,日前被阜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提起公诉。

    经检方侦查,2002年5月,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新上氯代醚酮项目,2004年4月申请环境保护验收。但标新公司投产后,公司违反盐城市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生产项目所产生的化工废水直接排放到公司旁边的五支河和新西河内,并于2006年4月擅自在厂内新建生产厂房。

    被告人崔建国对标新公司环境保护负有监察职责,但于2006年至2008年先后6次收受标新公司7800元钱物后,对标新公司的环境监督查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标新公司排出的化工废水污染盐城市饮用水源,随后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近20万盐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被迫中断60多个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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