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垃圾焚烧:依法推进绕不开民意这一环

摘要:对于番禺新建垃圾焚烧厂的动议,规划地小区业主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意见表达不绝,市环保局和建委近日先后表态,承诺项目未通过环评绝不会开工运营。而在这一个多月里,反对垃圾焚烧的声音继续发展,从垃圾焚烧炉的技术问题到李坑村民的生命健康状况,市民对相关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多,对自己所持的立场就越来越有把握,越来越坚定。

    对于番禺新建垃圾焚烧厂的动议,规划地小区业主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意见表达不绝,市环保局和建委近日先后表态,承诺项目未通过环评绝不会开工运营。而在这一个多月里,反对垃圾焚烧的声音继续发展,从垃圾焚烧炉的技术问题到李坑村民的生命健康状况,市民对相关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多,对自己所持的立场就越来越有把握,越来越坚定。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出面回应过几次,表态要“听取民意”,最终重点落在“依法推进”;不过,如何回应民众对垃圾焚烧厂的抵制心理,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当有民意强烈反对、民众以理性方式表达反抗、要求对话,再“依法”的政策或项目,也需要先争取民意的认可。要推进,就不仅要依法,还要合民意。

    前天广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政府官员开始就记者提出“垃圾焚烧是否可行”的具体问题作出回应。但是从业主论坛的反馈来看,官员的解释和回答,仍然不能令他们信服。在业主看来,许多至关重要的问题,政府并未给予正面解答;另外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政府的回答实在是有待商榷。例如,在记者问到李坑垃圾厂周边癌症高发这一敏感话题时,政府方面的回答是,“未发现因二口恶英引起的癌症”。当记者讲出根据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时,政府方面只是表示将组织专家调查。自不必说,李坑垃圾焚烧厂作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和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必然受到民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而李坑焚烧厂周边村民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则是检验广州市推行垃圾焚烧技术的一个指标。在某业主论坛上有人指出,不必再与政府纠缠技术细节,只要跟政府争辩这垃圾发电带来的最终结果———“请解释已存在的李坑问题,如果李坑问题都解决不了,又如何能让我们相信一大堆专家们口吐莲花?”李坑周边居民癌症高发这一信息———事实也好、流言也好,也成为反对垃圾焚烧的最简单、最有动员力量也最具传播优势的一组信息。

    如果目前民间调查的李坑状况属实,政府就必须要重新考虑垃圾发电项目的污染问题:在目前的环保监督机制和监督能力下,一个垃圾焚烧厂在硬件上、技术上过关,是否就足够保证这个垃圾焚烧厂不制造污染?如果这个污染是致命性的,那么谁有权力要求民众去承担这个风险?要想让今天番禺反对垃圾焚烧的居民不再反对,政府就必须解释“李坑癌症状况”以及其他类似尖锐问题,必须真诚地接受民众多个来回的反问和质疑。因为政府所有的权力都源自民众,尊重民意,取信于民,这才是执政为民的真正体现。据规划,广州计划未来在各区陆续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如果我们漠视李坑垃圾焚烧处理厂存在的问题,那么不但无法说服番禺人民,同样以后也无法说明其他地方的居民。民意这一关,早晚要过的。

    我们同时也看到,垃圾问题日益严峻,确实成了每一个城市居民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番禺众多居民在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同时,也呼吁政府指导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等措施,以减少垃圾围城的窘迫局面。欣喜的是,番禺区政府也发出倡议,提出“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要问计于专家,聘请专家研究设计垃圾综合处理的方式方法,并且开展全区范围的垃圾处理区域规划和环境评价”。我们再次重申并希望,只要有关部门放下身段,真正改革和开放决策程序,向民众求取政策的合法性,那么广州的垃圾围城困局必将获得解决的机制和通道,政府决策自然会赢得最大多数人的拥护。

本文地址: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020-87366226)、肖曼丽(020-87366691)、袁铮(020-87366099)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南都网 www.nddaily.com

2008-2009,Copyright. ICP证粤B2-20040112

成功提交!